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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消息,未经证实)今天终于拿到了最新的区直单位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其他级别的标准就不发了,就给大家看看新入职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标准好了,科员以下的标准:
起步:2007年7月1日起(22400元/年、1866.67元/月)
规范:2008年7月1日起(26000元/年、2166.67元/月)
呵呵……马上就要按照这个标准执行了,财政补发的津贴就要下来啦,不过这个只是津贴,工资的话似乎还是老样子没啥大变化
目前区直和垂直管理系统的标准已出台,每月每人的补贴不少于1500元;
市一级的标准区政府正在研究中.......应该会比区直的要少一些。
县及县以下的看来最早也要到明年了,比市级少是肯定的。
以后的收入就是现在的工资加确定后的补贴数,这就是广西的阳光工资
工资改革很快就会有说法
按照人事部原先的计划,公务员加薪方案将在7月出台。但是因为分歧太大,这一方案可能会延后出台
各界翘首以盼7月出台的公务员调薪方案,可能没有想像的那么快。
《财经时报》获悉,由于存在不同的意见分歧,这一方案还在继续酝酿和探讨中。财政部正在准备一个对外的通稿,但未发布之前,有关人士拒绝透露其内容。
有关人士猜测,自1985年以来的第八次公务员调薪计划,在步调上很可能会有所调整。
列入政府日程
公务员可能在今年加薪的消息,始自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会议认为,为公务员加薪,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起步之举,能带动全民收入的提高,并且达到刺激内需的目的。
据当时香港媒体的报道,有关部门正在酝酿的工资调整方案,可能在今年7月实施,预计平均加薪幅度约15%。
在今年3月19日举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6年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也向与会者表示,“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将不断提高,当然公务员的工资、企业职工的工资,都要有新的增长。”
虽然马凯的发言重点,主要集中在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上,但境内外舆论最为关注的,却仍然是公务员将要加薪的消息。据了解,在1985年到2003年期间,公务员曾经加薪8次。
按照政府的工作安排,公务员加薪是工资制度改革的一部分。早在去年10月公布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已经提出,将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
在两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曾经提出,今年要改革公务员的工资制度。随后公布的《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十一五规划纲要》,对此都加以确认。
根据这些政府文件,中央政府未来将“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职务消费”。
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给大家瞧瞧
[color=blue]这是近期可能规范的区直机关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表[/color],[size=3][color=red]道听途说,不知道准不准确:[/color][/size]
[size=3]级别 工资津贴补贴(元) 压缩率[/size]
[size=3]办事员 1285 1。1[/size]
[size=3]科 员 1414 1。2[/size]
[size=3]副科级 1542 1。4[/size]
[size=3]正科级 1799 1。6[/size]
[size=3]副处级 2056 1。8[/size]
[size=3]正处级 2313 2。0[/size]
[size=3]副厅级 2570 2。4[/size]
[size=3]正厅级 2829 2。6[/size]
[size=3]副省级 3089 2。8[/size]
[size=3][color=blue]上面是由工资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组成,据说是九月份,最迟十月份兑现,我们所在鹿寨地区区直单位的是取南宁市标准的50%,鹿寨标准的50%,实际执行可能与上面标准有可能有些差别。好像是,区直机关今年七月份实施,各市的为十月份实施,各县的为明年一月份实施,计划两年内过渡实施完毕。[/color][/size]
[size=4][color=red][b]经过我自己核算,表面上我们的工资似乎在增加,实际上收入却是大大减少了!![/b][/color][/size]
[b][size=4][color=#ff0000][/color][/size][/b]
[size=3]如现在我现为副科级,13年工龄,工资总额为2176元,其中生活性补贴有三项,在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后好像要取消的,即:生活补贴310元+适当补贴150元+保留工资52元=512元,对照上面,应是:2176元+1542元-512元=3206元,净增为3206元-2176元=1030元,表面上工资是增加了1030元,但是,与平时的收入一对比,却是大大的减少了![/size]
[size=3]因为平时在单位有各种补贴300左右+月奖金500~1000左右+年奖3000~20000左右+13~16个月工资3500左右+每月的加班费150左右,一年平均至少两万,好的有三万以上,还有平时的福利实物等等,平均一个月也有2000元这样的外水,2000+2176≈4000元这样,但是,规范以后,这些都不得发放了,而我之前工资2176元扣掉住房公积金和税费以后,实际拿到手为1850元,加上上述各种补贴奖金等,日子过得还算称心,但是,规范以后,造册3206元的工资再扣掉住房公积金481元和税费88元,真正拿到手为2637元这样,而这却是死工资,再没有其他外水了!2637元-1850元=787元,实际拿到手的仅仅增加787元而已!!!,简直是太少的可怜了!!所以,我们的资收入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是是减少了,而且是减少的太多了!!。。。[/size]
下面是网上转载财政厅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律规定》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ZF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津贴
补贴发放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
(桂办发〔2007〕30号)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ZF,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律规定》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ZF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ZF办公厅
2007年6月23日
规定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律规定》
为严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律,确保我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
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一、从全区各级财政统发津贴补贴之日起,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再自行发放任何形式的津贴补贴。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审批设立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或者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 (二)违反规定自行保留应纳入基本工资的津贴补贴; (三)私设“小金库”或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四)虚报、漏报或瞒报津贴补贴发放范围和金额; (五)擅自开立、使用银行账户用于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六)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ZF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七)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用于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八)隐瞒、截留、坐支或挪用应当上缴财政的各项收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九)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十)以工会会员活动、评比竞赛和重大节日庆祝活动等形式用工会经费和用于集体福利的职工福利费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实物; (十一)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和值班费; (十二)违反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的其它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视情节轻重,依据党纪政纪分别给予处分。 三、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也是网上转载的,具体不知是哪里的网站了:
2007年7月份以后全国各省市机关公务员津贴汇总表(平均),单位:元
1 广东 2600 2 山东 2500 3 江苏 2400 4 浙江 2450
5 河北 1300 6 河南 1600 7 上海 3000 8 辽宁 1100
9 四川 1800 10 湖北 1900 11 福建 2000 12 湖南 1750
13 黑龙江 1160 14 安徽 1460 15 江西 2110 16 广西 2050
17 山西 1280 18 云南 1680 19 吉林 1130 20 天津 2060
21 北京 2610 22 陕西 890 23 内蒙古 780 24 重庆 2360
25 新疆 860 26 贵州 1870 27 甘肃 960 28 海南 1050
29 青海 680 30 宁夏 680 31 西藏 680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律规定》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津贴
补贴发放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
(桂办发〔2007〕30号)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律规定》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6月23日
规定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律规定》
为严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律,确保我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一、从全区各级财政统发津贴补贴之日起,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再自行发放任何形式的津贴补贴。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审批设立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或者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 (二)违反规定自行保留应纳入基本工资的津贴补贴; (三)私设“小金库”或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四)虚报、漏报或瞒报津贴补贴发放范围和金额; (五)擅自开立、使用银行账户用于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六)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七)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用于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八)隐瞒、截留、坐支或挪用应当上缴财政的各项收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九)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十)以工会会员活动、评比竞赛和重大节日庆祝活动等形式用工会经费和用于集体福利的职工福利费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实物; (十一)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和值班费; (十二)违反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的其它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视情节轻重,依据党纪政纪分别给予处分。 三、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区直单位7月5、6号可以看到“上级”下发的文件了
工资调整部分还没有发下来,下面是补贴的标准
2007年7月标准(区直),市县的不清楚
3360.00元/月 正厅
2986.67元/月 副厅
2613.33元/月 正处
2426.67元/月 副处
2240.00元/月 正科
2053.33元/月 副科
1866.67元/月 科员及以下
这次工资调整、规范完以后,财政给的工资就是全部收入了,除非自己去索贿受贿,否则应该不会有其他的收入了,除非哪个单位的领导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再自己私设小金库---这样的后果是就地免职,文件里说得很清楚。
副科今年应该是24640.00元/年,到明年7月副科就按28600.00元/年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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